考试管理办法
 

注意:
  1. 学生所修课程(免修课程除外)必须参加考试,且考试成绩及格以上,方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每门课程可以参加三次考试
  2. 学生必须于考试预约期限内在网上预约参加考试的课程。每次预约最多为七门课程。预约截止后不准退考,预约后如不参加考试,学院将按缺考处理。

  课程考试是评价学生本课程学习水平的重要环节。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均须安排相应考试。为了明确对考生的要求,提高我校考试的公平性、合理性,特制定本考试管理办法。

一、 学生参加课程考试的必要条件
  1. 学生完成课程规定的全部作业且正确率在60%以上,才具备参加课程考试的资格。
  2. 具备参加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应在学院或校外学习中心发布考试通知后,于考试预约期限内在网上预约(或按照学院的考务规定)参加考试的课程。每次考试最多可预约七门课程。
  3. 预约截止后不准退考。预约后如不参加考试,学院将按缺考处理。
  4. 在学习期限内,每门课程最多可以参加三次考试。考试未通过或通过但对成绩不满意者,可再次预约考试。从第二次考试起为收费考试,每次考试费为50元/门。
  5. 参加第二、三次考试者必须于考试预约期限内到所报考点交纳考试费。
  6. 考生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异地参加考试的(以下简称“转考”),务必于预约截止日前到考点办理转考手续。转考考生进行网上考试预约时,必须预约所要转考的考点。

二、 考试方式
  1、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
  2、 考试内容不超出教学大纲规定的范围,即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也检验学生运用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 考试时间
  学院每年安排四次考试,即每学期末的7月和1月,以及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二个月,即4月和10月。学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考试时间进行调整。

四、 考试计划
  学院自2004年1月开始执行课程考试计划,即每次课程考试的科目相对固定。学生可参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计划表》,结合自身情况合理安排选课及考试科目。
  在课程考试计划执行过程中,学院将视实际情况对考试科目进行必要调整。

五、 考试地点
  考试在学院批准的考点举办。学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点。

六、 成绩评定
  1. 课程考试实行百分制。 
  2. 学生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时,作弊者和协同作弊者,均取消考试成绩,并在成绩登记表中注明“作弊”字样。处分办法见《关于考试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
  3. 学生的平时成绩以30%作为该门课程最终成绩。分别由网上5-8套作业题得分计入。
  4. 学生参加重修课程考试的成绩,其考核和管理办法与一般课程相同。

七、 关于学位英语考试
  1.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我院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取得当地省级教育机构组织的公共英语统一测试(当地省级教育机构不组织公共英语三级考试的参加北京市公共英语三级考试),并获得三级以上合格证书。
  2. 学位英语的测试也可以在学院指定的考点举办,学院派专人监考。
  3. 学位英语考试大纲和相关辅导材料,学生可通过校外学习中心订购。学位英语考试费和资料费另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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